軍人可以兼職嗎?兼職兼差規定、申請流程與 5 大違法地雷分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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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物價飛漲、房價高掛的年代,單靠一份軍俸要養家活口確實不容易。常耳聞同袍會想著晚上或休假,偷偷跑個兩單外送,多少貼補一下家用。

身為軍法的法律專家,國防部近期修正了《國軍人員兼職處理要點》,對於兼職的抓捕與處分力度變更嚴格。許多優秀的幹部只為了每個月多賺那幾千塊的外快,但不幸被檢舉後,可能面臨記過、汰除,最後連打拼十幾年的退伍金都拿不到 。

為了保障各位的職涯權益,這篇文章將深入解析軍人兼職規定的紅線在哪,幫大家避開致命地雷,希望能幫助大家避開風險。

軍人兼職法律規定:國軍兼職處理要點分析

軍人的身分特殊,被視為廣義公務員 。根據最新的《國軍人員兼職處理要點》,規範對象不只是現役軍人,連同聘用、雇用人員(含臨時聘雇)都一併納入規範 。

誰受到這份規定限制?

不只是穿軍服的軍官、士官、士兵,連單位裡的聘用人員、雇用人員(包含臨時聘雇與評價人員)都得遵守這套規則 。只要您領的是國防部的薪水,就逃不掉 。

到底什麼行為算兼職?

我們可以這樣理解,法規對於兼職的定義極為嚴苛。只要您同時從事兩項以上職務,或在本職外擔任其他職務,哪怕只是部分工時的非全職工作(如外送、打工),通通都算兼職 。

此外,「報酬」不限於金錢,如果您幫人做事換取了非金錢的利益(例如免費住宿、物資交換),在法律上也可能被認定為受領報酬 。

判斷標準合法行為違法風險
行為頻率偶爾為之(如一年賣一次二手貨) 持續性、規律性、反覆從事 
獲益目的處理個人資產、必要費用支出賺取利潤、領取金錢或非金錢報酬 
角色身分單純消費者負責人、合夥人、網站經營者 

表格 1:軍人兼職定義區分表

軍人可以做網拍、直銷或當 YouTuber 嗎?常見兼職陷阱

現在數位副業盛行,很多弟兄以為只要不出營區、用手機操作就不算兼職。其實是很大的誤解,法規早已與時俱進,把這些都納入了「經營商業」的紅燈區。

軍人可以做網拍、代購嗎?

如果是出清家裡不用的二手除濕機,這屬於處分個人財產,那是合法沒問題的。但如果您是去批貨來賣、或是幫人代購賺差價,這就具備了「反覆從事營利行為」的特徵,屬於經營商業,會可能被認定為違規 。

軍人可以當 YouTuber 或直播主嗎?

自媒體興起大家都想記錄生活,不過軍人要特別小心,法規明確禁止軍人擔任「廣告主或網站經營者」。這包含部落客、網紅、直播主等身分 。我們可以這樣理解:如果您只是單純上傳生活影片沒關係,但一旦「開啟盈利功能」收廣告分潤,或是私下接廠商的「配音」、「業配」、「團購」,您就變成了網站經營者與廣告主,這是禁止的經營商業行為 。

軍人做直銷的紅線在哪?

單純加入直銷或保險公司成為會員,為了「消費自用」而買產品,像是買自己家需要用的家電、個人保險,這是合法的個人權利 。但如果您開始推薦產品、發展下線、獲取獎金分潤,或是甚至將這些商業行為帶入營區,就會被視為從事商業行為 。在部隊裡向同袍推銷是萬萬不可,可能會被以「假借職務權力達成目的」重懲 。

延伸閱讀:外送與投資的特殊規定

既然數位副業限制多,很多弟兄姊妹會想:那我利用休假時間跑幾單外送,或是研究虛擬貨幣、股票理財總行了吧?

這兩塊領域雖然是增加收入的常見管道。一邊是極易踩雷的勞務陷阱,另一邊則是需要精準避開利益衝突的理財禁區。

軍人跑外送會被抓嗎?會!明確違規

外送員已被法規明確列為兼職定義範疇,屬於「以部分工時兼任之非全職工作」。擅自跑 UberEats 或 Foodpanda 只要被查獲,基本上會面臨記過一次至二次的處分 。

詳細風險分析請參考:[軍人跑外送會被抓嗎?…]

合法投資的界線?可以理財但要注意

投資理財沒問題,但重點因素在於不能跨越「經營商業」或「利益衝突」的紅線 。

  • 禁止職務衝突:若對某營利事業有直接監督或管理權限,絕對禁止取得其股份或出資額 。
  • 緩衝處置:若在入伍或任職前已持有具利益衝突的股份,必須在任職後三個月內全部轉讓 。

軍人如何合法投資增加被動收入請參考:[軍人投資理財教學…]

軍人兼職可以申請:合法的例外情況有哪些?

法規採取「原則禁止、例外許可」制度。根據《國軍人員兼職處理要點》,如果您想從事本職以外的工作,且符合以下 6 種情形,要事先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向所屬單位提出申請;如果兼職期要繼續或工作內容改變要重新申請同意。

(一) 依法令兼任他項公職或軍職以外之業務

這類情形通常涉及政府指派或特定法規授權的職務。我們可以這樣理解,如果您是因為國家法律要求您兼任某項公職或特定任務,只要報請單位核准即可 。

(二) 依法令兼任領證職業

「領證職業」是指需要專屬管理法規、領有執照或證書才能執行的職業(如醫事人員、技師等) 。如果您具備專業證照,且法律允許該職類在特定條件下兼職,必須經單位審核同意後方可執行 。

(三) 依法令兼任其他反覆從事同種類行為之業務

這是個法律概括條款,專指那些雖然沒有特定職稱,但屬於法令許可範圍內的重複性業務 。

(四) 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

這是弟兄們最常見的合法兼職途徑,例如在大學擔任講師、參與學術研究計畫等 。申請時需詳列課程名稱、時數及有無報酬 。

(五) 智慧財產權的行使(限勤務時間外)

在勤務時間以外,如果您行使自己擁有的智慧財產權(如出版書籍、創作音樂、製作 LINE 貼圖或手機 App),且非反覆以自我名義行使,是可以申請許可的 。重點因素在於不能影響軍譽,且不能變相經營商業。

(六) 協助家族經營商業(限勤務時間外)

如果家裡開麵店、早餐店,您想在休假或勤務時間以外幫忙,這屬於法規容許的範圍 。這項條款非常人性化,但同樣必須事先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證明文件 。

軍人兼職的免申請項目,這六個不需要申請!

軍人的兼職規範雖然採取「原則禁止」,但在不影響公務、不涉及營利且具備社會公益性質的前提下,法規特別列出了幾項不用申請的項目。根據最新的處理要點,只要符合特定情形,您不需要經過繁瑣的簽報與核准程序即可擔任相關職務 。

認屬執行職務範圍:長官認定的公務行為

如果該行為經由您的所屬單位或上級機關認定,本身就屬於國軍人員執行職務的範圍,這在法律上不被視為「額外兼職」。因為這本來就是您工作的一部分,自然不需要另外提出申請 。

軍事院校教師借調:返校義務授課

針對在各軍事學校或預備學校服務的軍職教師,若經學校依法令同意借調到其他機關、部隊或其他學校服務,依規定必須返回原校進行「義務授課」時,這類學術行為是被法規允許且免申請的。

自行創作與投稿:分享專業知識但不定期

這是許多具備文采的弟兄最常運用的項目。只要是您自行創作並投稿,且內容與您的本職或業務相關,就可以自由投稿。但重點在於這必須是「偶然性」的,如果您是受到應邀而「定期投稿、定期刊登」(例如擔任報社固定專欄作家),這就具備了反覆從事業務的性質,屆時就必須依照程序申請同意,不能視為免申請項目 。

各級學校家長會職務:參與子女成長不受限

身為家長,參與子女就讀學校的「學生家長會」職務,是國防部鼓勵同袍兼顧家庭教育的展現。無論是擔任會長、委員或成員,這類與教育相關的社會職務完全不需要事先申請 。

社區管理委員會職務:維護居家權益的熱心住戶

如果您是以「住戶身分」參與自家社區的事務,依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擔任管理委員會(管委會)職務或管理負責人,這屬於維護個人居住財產權益的範疇。法規認定這與經營商業無關,因此免報請單位同意即可擔任 。

非營利團體職務:純公益且不支領薪酬

軍人們可以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(例如宗親會、校友會或公益性宮廟團體),但前提是必須符合「不支領薪酬」的條件 。

雖然這項職務免申請同意,但要特別注意法規的「備查」規定:記得還是要報請所屬單位「備查」;如果是單位主官(首長),則需報請上級機關備查,以利單位掌握人員的社會參與狀況 。

為了幫助各位軍人弟兄理解,我們軍人法律顧問做一個好懂的表格給大家,用四種燈號區分等級,綠燈免申請、黃燈要報備查、橘燈要申請、紅燈絕對禁止。

可行性類別具體項目範例
🟢 免申請家長會、社區管委會、非定期投稿 
🟡 報備查兼任非營利團體職務且不領錢
🟠需申請大學兼課、休假幫家裡麵店、畫貼圖 
🔴絕對禁止跑外送、開公司、當網紅營利 

違法兼職的代價:被檢舉後的懲處與法律責任

弟兄們最常問:「軍人兼職真的會被抓嗎?」我們必須說實話,在目前網路社交媒體的環境下,檢舉函案件越來越多。一旦進入行政調查程序,其實就滿容易被懲處。

行政懲處:從記過到直接汰除

根據最新的《國軍人員兼職處理要點》,違規兼職不只是口頭訓誡。

  • 擅自兼職處分:未經單位同意擅自兼職者,無論是否領有報酬,處以記過一次至二次 。
  • 經營商業重懲:若涉及經營商業(例如擔任公司負責人、董事或營利性質的網站經營者),懲處從記過二次起跳,最高可記大過一次 。
  • 不適服汰除風險:如果涉及情節重大、再犯或是兼職期間涉嫌違法,單位極可能啟動「不適服現役」汰除程序 。一旦遭到汰除,如果您服役未滿 20 年,原本期待的退休俸將瞬間歸零,這筆損失金額通常高達數百萬元。

法律責任:不只是丟了飯碗而已

如果兼職行為涉及不法,事情就不再只是部隊內部的行政處分,而會涉及刑事責任。

  • 貪污治罪條例:若利用職務之便從事兼職,例如開軍車送貨、利用公務設備經營網拍,這極易涉及《貪污治罪條例》,且法規要求單位必須主動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。
  • 刑事前科風險:如果兼職內容涉及博弈、詐騙(如協助領款)或洩漏公務機密,將面臨刑事追訴與牢獄之災 。

常見懲處案例參考,不同位階處分不同!

1. 違反規定經營商業(最嚴重的商業違規)

若國軍人員違反規定「經營商業」(例如擔任公司負責人、董事等),將面臨較重的處分:

  • 志願役軍官、士官、士兵: 記過二次 至 記大過一次。
  • 義務役軍官、士官: 罰薪。
  • 義務役士兵: 罰薪。
  • 聘雇人員: 記過二次 至 記大過一次。

2. 從事直銷、保險或一般商業行為

若未涉及經營公司,但從事直銷、保險或其他商業銷售行為:

  • 志願役軍官、士官、士兵: 記過一次 至 記過二次。
  • 義務役軍官、士官: 檢束(限制人身自由的處分)。
  • 義務役士兵: 禁足(限制休假的處分)。
  • 聘雇人員: 記過一次 至 記過二次。

3. 因家屬借用名義經營商業

若是家屬借用國軍人員的名義去經營商業,經查屬實者:

  • 志願役軍官、士官、士兵: 申誡二次 至 記過一次。
  • 義務役軍官、士官: 檢束。
  • 義務役士兵: 禁足。
  • 聘雇人員: 申誡二次 至 記過一次。

軍人兼職的法律策略,任何陳述都要小心!

由於法規規定若國軍人員違規兼職,單位主官(管)也必須檢討督導不周之責 ,因此通常會對檢舉案採取嚴格的標準。

在調查過程中,任何一次不小心的陳述都可能成為您被懲戒的關鍵。如果您目前已經被檢舉,或是已經收到約談通知,建議第一時間尋求專業法律協助。

我們可以透過釐清您的行為是否屬於「必要費用」範疇或符合「免申請」項目,來爭取最有利的處分結果。

常見問題 FAQ

當兵的時候可以兼職嗎?

義務役人員入伍前若已是負責人,且無礙服役,可報請單位造冊列管 。但入伍後禁止新兼職,違者處以檢束或禁足 。

軍醫人員可以兼職嗎?

軍醫人員因涉及教學、研究及產學合作,除本要點外,另依《國軍軍醫人員兼職兼課規定》辦理,有其特殊時數與報酬規範 。

入伍前有兼職怎麼辦?

應於入伍、報到日起 2 個月內完成申請 。若涉及經營商業,應於 3 個月內完成解任登記,逾期未完成將受罰 。

哪些情況申請一定會被駁回?

若有洩密之虞、違反政治中立、動用行政資源,或對軍譽、本職有妨礙等情況,申請基本上是一定會被駁回。

國軍要求專任專責,任何具備營利性質或反覆勞務的行為,若未經報准,都會對您的退休金與職涯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。

如果你對於目前的副業有疑慮,或是已經面臨單位調查,請務必依循法規程序補正,或尋求專業法律意見,建議一定要詢問熟悉軍法的律師事務所,軍法規定比較特殊,一般事務所可能會無法精準給出建議。

你正因為過去的兼職行為感到不安嗎?需要我們針對您的個案進行《國軍人員兼職處理要點》的風險評估嗎?

本文章僅供法規參考,實際個案請以國防部最新公告為準。

參考資料:

中華民國國防部國防法規資料庫

國防軍人兼職處理要點